认证标准 | |
针对不同类型和经营范围,企业应当符合相应的单项标准。 | |
六、代理报关业务 | 10.遵守法律法规 (1)1年内无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1万元的行为。 (2)1年内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次数不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等单证(以下简称“相关单证”)总票数万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3)上年度相关单证票数无法计算的,1年内无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行为。 上述(1)(2)(3)所列行为经海关认定系企业自查发现并主动向海关报明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执行。 |
11.建立并执行代理申报前对进出口单证及相关信息、监管证件、商业单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合理审查并复核纠错的制度。通过信息系统对进出口单证等信息进行申报要素的逻辑检验。 | |
12.建立并执行对代理报关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行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培训制度。 | |
13.企业应当协助海关对其被代理企业或者主要物流运输企业按照通用标准的货物、物品安全和运输工具安全要求实施延伸认证。 |